目录

  • 1 创新与创新意识
    • 1.1 创新的含义、原则和类型
    • 1.2 创新意识的培养
  • 2 创新思维
    • 2.1 创新思维的概念
    • 2.2 创新思维的形式
    • 2.3 创新思维的障碍
  • 3 创新能力
    • 3.1 创新能力的内涵、形成及作用
    • 3.2 创新能力的培养
  • 4 创新方法
    • 4.1 头脑风暴法
    • 4.2 奥斯本检核表法
    • 4.3 六顶思考帽法
    • 4.4 综摄法
    • 4.5 5W2H分析法
  • 5 创业知识
    • 5.1 创业的基本知识
    • 5.2 创业精神
    • 5.3 大学生创业环境与创业优惠政策
  • 6 创业资源与创新模式
    • 6.1 创业资源概述
    • 6.2 创业融资
    • 6.3 创业的基本模式
  • 7 创业者与创业团队
    • 7.1 创业者
    • 7.2 创业团队
  • 8 创办新企业
    • 8.1 创业计划书的撰写
    • 8.2 新企业的法律形式选择
    • 8.3 公司设立的前期准备
    • 8.4 新企业的注册流程
  • 9 新企业的运营管理
    • 9.1 新企业的产品开发
    • 9.2 新企业的营销管理
    • 9.3 新企业的财务管理
    • 9.4 新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 9.5 新企业的成长管理
新企业的法律形式选择


一.企业设立方式选择

二.企业的类型

1.根据企业规模划分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2.根据企业组织形式划分

个体企业、合伙制企业、股份制企业

3.根据经济成分划分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

4.根据资源密集程度划分

劳动密集型企业、资金密集型企业和技术密集型企业

5.根据经营性质划分

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业企业、金融保险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旅游服务企业、餐饮娱乐企业、邮电企业、中介服务业等

三.企业的法律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

1. 概念:

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 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3.优势:

①有限责任。

②运行稳定。

 4.劣势:

①注册手续复杂、费用高。

②税收较高。

③不能撤回资金,转让困难。

④信贷信誉不高,发展空间有限。

(二)合伙企业

1.概念:

是指按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设立条件:

(1)合伙人应当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合伙企业必须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其他必要条件。

3.优势

①注册手续简便,费用低。

②有限合伙承担有限责任,易吸引资金和人才。

③税收较低。

4.劣势

①无限责任。

②易内耗。

③合伙人财产转让困难。

(三)个人独资企业

1.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最为简单的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3.优势:

①注册手续简单,费用低。②决策自主。

③税收负担较轻。④注册资金随意。

4.劣势:

①信贷信誉低,融资困难。

②无限责任,这是最大的劣势。

③可持续性低。④财务有限。

⑤缺乏企业管理。

四.选择企业的法律形式

五.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一个新创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组织形式,或者由一个独立体创办单一业主制企业,或者由几个人创办合伙制企业,或者成立法人公司制企业。

无论选择怎样的形式,都必须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新创企业的实际,科学衡量利弊,决定合适的组织形式。

(一)不同形式企业中创业者的权利与义务比较

(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紧密相连,个人独资的所有者应当就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

1)对内关系主要由合伙协议所确定。

2)对外关系,即合伙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与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发生联系,合伙人不对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行为承担义务。

(3)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是严格相分离的,公司股东只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创业者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更体现为一种对内的股东权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享有广泛的权利。

(二)不同法律形式企业的利弊比较

(1)从新事业启动成本方面进行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从新事业的稳定性方面进行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从权益的可转让性方面进行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4)从获得增加资金的方面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5)从管理控制方面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6)从利润与损失的分配方面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7)从对筹资吸引力方面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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