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运动问世已有100多年了。据有的资料表明,早在公元前7世纪,墨西哥就有了篮球的雏形。玛雅人有一种游戏,将球投入圆圈为胜。而16世纪墨西哥阿兹特人玩的橡皮球,则更可以说是近代篮球赛的前身:谁把实心的橡皮球投入挂在高处的石圈内,谁就可以赢得在场所有观众的衣服,而当代篮球运动是在1891年由侨居美国的加拿大人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设计发明的,他当时是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的一名体育教师。
奈史密斯在发明篮球前,曾设想对学校室内体育课程的内容进行改革,以应对冬季体育课和开展体育活动的需要。他曾经把某种户外运动项目转进室内进行,并试用过橄榄球,但由于橄榄球猛烈的旋转和变向,难于在体育馆内坚硬的场地上进行;随后他把足球搬进室内。但又有不少队员受伤和许多窗户玻璃被损坏;在室内进行长柄曲棍球运动的尝试也失败了,因为场地限制,学生经常搅在一起用曲棍球互相打击。最后,奈史密斯意识到,要把某一种成熟的运动项目照搬进室内,很难收到理想的效果;只有吸收各项目的一些特点,才会创造出一种受到学生欢迎的新项目。
奈史密斯经过反复思考,对各种游戏进行分析比较,综合了一些球类项目的特点,并从当地儿童把摘下的桃子扔入桃筐的游戏中得到启发,因地制宜,找到两只桃筐,分别钉在健身房内看台栏杆上,栏杆距离地面10英尺(合3.05米,这也是现在篮圈高度的来源),决定用美式足球作为游戏用球,组织学生向篮筐内投掷。那时,对于上场人数、场地大小、比赛时间,都没有严格限制,只规定双方参赛人数相等。比赛时,将人数分成相等的两个队,分别站于球场两端线外,当位于边线中点处的游戏组织者(现在的裁判)呜哨,并将球抛向场地中心时,双方队员跑向场内争夺抛出的球,以此开始比赛,展开攻守对抗。因为篮筐有底,所以每投入一次球,要爬梯子将球取出来,再继续比赛。篮筐的大小也没有一定的规格,只要两边的筐一样大就行了。后来将竹篮改为活底的铁圈,再改为铁圈下面挂网。直到1921年才形成近似现代篮球的篮板、篮圈和篮网。
这种运动很快在一些学校风行起来,一时间成为美国各大学最时髦的体育运动不仅参与游戏的学生兴趣愈来愈浓,观众也逐渐增多,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遍及了美国各地。1892年史密斯制定了13条比赛规则,规定了每方只准5人上场,不准持球跑,不准有粗野动作,不准用拳击球,以及计时,计分决定胜负等。由于这种运动是以球投入篮筐内而得分,所以就称作“篮球”。1904年、第3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美国的第八大城市圣路易斯举行,东道主把篮球作为美国的“国球”,以表演形式推上赛会、结果大受欢迎。
来会理
詹姆斯•奈史密斯
自1936年篮球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后,篮球运动逐渐传遍美洲、欧洲、亚洲和非洲,在全球发展起来。目前,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已拥有208多个会员国。世界性的大型比赛有各大洲的篮球锦标赛、奥运会篮球赛、世界篮球锦标赛和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篮球赛等。